家有新生兒未申請留職停薪津貼的勞工,依規定不能享有補貼,引發立委批評,主張應該放寬規定,讓繼續工作的媽媽有請領「就職育兒津貼」的機會,否則空有良法美意,職業婦女恐怕看得到享受不到。
政府應該正視問題所在,讓婦女願意、能夠安心請假育嬰,未申請育兒留職津貼的媽媽也有補助,是起碼的措施。
因欠缺配套法令規定,讓勞工擔心復職困難或請假後影響升遷,致使「育嬰津貼」徒具美意,難以落實。政府應該強制保護育嬰期間工作權,讓勞工不必擔心被減薪或調職。
養兒育女成本愈來愈高,托育補助津貼設下門檻,更讓婦女望而卻步,唯有研議全面發放育兒津貼,才能減輕媽媽們的負擔。
建請政府提供完善、收費低廉的托兒設施,提供量足質佳的合法保母照顧,唯有打造良好的育兒環境,才能提高生育率。
優客(花蓮縣/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