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節前夕,勞動部釋出利多,明年將提出《勞基法》修正案,將法定工時縮短為單周四十小時或雙周八十小時,勞工未來可望周休二日。
去年,勞工走上街頭爭取權利,主要訴求是反對「繳多、領少、延後領」的年金改革;重點在領取薪水與退休金,對於周休二日,似乎不抱太大希望。
勞資雙方應平等互惠,但在現實中,卻是資方的天下,勞工在就業市場上,扮演弱勢角色,任資方予取予求。
就業市場有既定模式,資方給付基本底薪,不給加班費,超時加班是常態,準時下班幾乎不可能。勞工訴求不過勞,資方口頭不拒絕,但端出「責任制」,要求限期內完成,把勞工吃得死死的。
期待休假是天方夜譚,在不增加負擔的情況下,資方會以獎金代替;這筆錢是個人心血的回饋,不達目標,就請你走路。面對不合理要求,勞工一再忍耐;人浮於事,工作難找,到何處都一樣。
曾有大公司,以走偏門的方式,聲稱每天提早二分鐘下班,以整年總時數加總,抵銷勞動節假期,此事鬧得沸沸揚揚。面對強大輿論壓力,資方只好遵照法令,說可事後補休,但仍有公司不理規範,顯見資方把勞工當成俎上肉。
政府想強制立法,讓勞工周休二日,為其謀福利,希望比照公務員,立意良善,但勢必引起雇主反彈,尤其景氣低迷,政爭不斷,將打擊企業競爭力。
政府應慎選適當時機實施,帶動經濟持續發展,讓企業獲利,也讓勞工的心願早日實現,創造雙贏。陸胡海(高雄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