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案不同意戶王家提起「撤銷拆除處分」的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王家敗訴。王家代表王廣樹(右)在老家土地上召開記者會,表示將上訴到底。 圖/陳正興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轟動一時的北市士林文林苑案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提「撤銷拆除處分」行政訴訟,希望原地重建,行政法院昨天認定北巿府依都更條例所為處分,未違法,判王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由於全案仍可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待終審判決後,文林苑的爭議方可畫下句點。對此,王家表示將再上訴,北市府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希望這起事件盡早落幕。
文林苑都更案,台北市政府在去年三月底執行不同意戶王家的拆遷;王家則在自家土地上搭建組合屋並提起「撤銷拆除處分」行政訴訟,請求北市府撤銷原處分、原地重建房屋,並確認原處分違法。
王家首件訴訟敗訴定讞後,大法官今年四月為文林苑等四個個案做出解釋,認為《都更條例》中,屋主、地主同意的門檻過低,未確實保障人民權益,已經違憲,應在一年內檢討修正。
判決理由指出,審酌大法官解釋並查考《都更條例》立法理由,認為本件並未違憲,無停止訴訟聲請司法解釋必要,且未侵害王家的財產權、居住遷徙權等,也未違反兩公約及其一般性解釋意見的意旨。
判決理由也指出,依據《都更條例》規定,北巿府對「是否拆除」沒有裁量權,僅對「如何拆除」、「何時拆除」有裁量權,且原處分屬地方自治事項,因此法官認定北巿府所為原處分並未違法。
對此,王家代表王廣樹表示,心情很沉重,也不解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事,家園會被政府強拆。他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未同意參與都更,將上訴到底。
都更同意戶自救會會長謝春嬌則說,已有五、六名回不了家就離開人世的同意戶居民,「希望大家能放下,一起回家,好嗎?」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說,代拆過程中有很多爭議,從法院判決來看,市府並無違法,這對未來拆除事件、都更都有很大意義。他說,市府尊重王家上訴的權利,但市府有信心站得住腳。
外界關注文林苑何時能動工?市府表示,樂揚和王家還有組合屋的民事訴訟,側面了解明年一月六日會開庭,希望很快能有具體結果,讓整起事件落幕,再延宕下去只是增加社會成本,是大家的損失。
此外,王廣樹等人的房屋被拆除後,樂揚建設以鐵皮圍籬將工地圍起,禁止王家人進入,樂揚負責人段幼龍遭王家四人控告強制罪;士林地檢署認為段並無「強暴」、「脅迫」等舉動,也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