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奶收購的價格問題浮上台面。在立委陪同下,酪農昨天現身說法,過去冬季天氣冷,國人不想喝牛奶,收購價低,如今形勢改變,廠商依舊維持原價,讓酪農背黑鍋,對消費者和酪農非常不公平。
國人因習慣問題,冬天喜歡「熱熱的喝」,導致冰冷的鮮奶滯銷,讓廠商找到殺價的藉口和空間,向酪農約定「以季節訂價錢」的契約,夏天和冬天不同價,基於消費者習性未改,相安無事多年。
如今民眾改變既有的模式,冬天喜歡喝鮮奶。如我住在嘉義,都喝嘉義大學鮮奶,以前夏天總搶不到貨,冬天就不虞匱乏。
但現在有了轉變,冬天鮮奶一上架,短短一兩個小時就搶購一空,由此可見一斑。
問題是,廠商向酪農的收購價,仍維持冬天低價,賣給消費者的卻沒隨著降低,甚至連回饋的活動都取消。
廠商一方面「剝削生產者」,一方面「搜刮消費者」,酪農吃了悶虧,民眾猛掏荷包,兩蒙其害,只有廠商「吃人夠夠」,獨蒙其利。
收購的廠商皆為國內大廠,「酷斯拉」式大吃小,酪農無力反抗,只能任其剝削,倒楣的除了辛苦的酪農,還有不知情的消費者,都成為大企業的肥羊。
政府相關單位應調查鮮奶的夏季、冬季收購價,並查明幾家奶品大廠是否有聯合壟斷情事。
市場機制,買貴賣貴,滯銷價跌,現在冬季鮮乳照樣暢銷,廠商和酪農簽訂保證收購合約,應給酪農適當報酬,才足以展現企業的良心。生意場講究「截長補短」,熱銷時可維持原價,本錢減少時可降低售價回饋,成本反映在零售價上,才是誠信之道。 何向東(嘉義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