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訂十月十六日為世界糧食日,但聯合國糧農組織指出,全球約三分之一生產的糧食被丟棄,大約是十三億公噸。全球飢民多達八億四千兩百萬人,只要拿丟棄食物的四分之一,就足夠餵飽他們。
「丟棄糧食成本報告」指出,用來生產並丟棄糧食的農業面積,是加拿大加上印度那麼大;每年經濟損失高達七千五百億美元。如果將浪費的食物減半,到二○五○年,全球糧食生產僅需提高百分之三十二就可供應全球人口,而非目前預估的六成。
聯合國呼籲世人不要浪費食物已非第一次,多數人首先想到的是「揮霍的消費者」,要求減少購買,不要被超市優惠迷惑,清光冰箱裡累積的過期食物。英國報告顯示,家庭平均每周丟棄的食物約五公斤。但消費者的罪惡其實有限,「上游」的浪費才是重點。
英國去年成立「醜食物」公司,專門出售賣相不佳而被超市拒絕的農產品。英國有兩成農產品因外形不完美,被拋棄或成動物飼料。結果部分蔬果價格因此增加四成,致更多人買不起;去年一年,需靠食物銀行援助的英國人約五十萬,比過去提高三倍。
往更「上游」看,包括農業生產者、食品加工業者、國際糧食貿易公司及政府部門,在食物鏈的每個環節都造成浪費,對回收做得遠遠不夠。從農場到餐桌,都應避免食物被丟棄。
由於氣候變化,能源價格高漲,全球化及城市化,使食物消費、生產和市場狀況發生轉變。在世界食品供應鏈中,供應商的影響力強大,供給的多寡、價格的高低,影響生產者與消費者的關係;而貧困人口是所有環節中最弱勢的一群。
在整個食物體系中,市場力量的集中已形成趨勢。農企業巨頭無所不在,消費者只能承受惡果。美國的跨國農企業集團更接觸華府決策圈,穩固既得利益,甚至成為美國貿易代表的農業顧問,能改變和決定市場規則。
今天談食物浪費,不能只是淺層面的要求個人與家庭,更應檢討整個食物供應鏈的寡占與價格控制。聯合國指出,食物浪費還嚴重危害生態環境:「每年全球所生產、但沒被食用的糧食,消耗了相當於俄羅斯伏爾加河年流量三倍的水,向大氣排放了三十三億噸溫室氣體。」大自然反撲,又造成農損,形成惡性循環。
全球百分之五十四的食物浪費發生在「上游」環節,即生產、收穫後的處理和儲存過程;百分之四十六發生在「下游」,即加工、流通和消費階段。若以國家來分,在開發中國家,大多發生在生產過程,在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國,零售和消費環節的食物浪費比較高。
哪一國、哪個地區需要增產或減產,需要聯合國斡旋,避免生產不必要的糧食,過剩的食物也應透過各種途徑送達飢民。至於各國政府也應發揮協調功能。
在台灣常因生產過剩而穀賤傷農,但產地價格低並未反應到消費面,經過中間商剝削,消費者依然付出較高價格,貧困者依然發愁,而過剩的蔬果往往倒進河裡。如何做到產銷平衡,政府要多費心;中間商如跨國農企業巨頭,更是需政府大力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