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多名議員揭發校園福利社賣過期食品,令身為一個家長的我,五味雜陳,也頗無奈,學校再不嚴格把關,老師再不以愛心照顧學生,既使延長十二年國教,難免讓校園存有瑕疵與風險。
校園安全第一,尤其事關小朋友健康的食品,福利社標準應比一般商店高,當社會陸續爆出黑心食品的時候,校園還不自覺,讓過期的食品危害學生的建康,令人不可思議。
更扯的是食品過期不只一兩天,而是長達九個月的鳳梨酥、四個月的麵包、兩年的豆漿,這些食品一定加了防腐劑,否則怎會不變質變味?為人師表者,怎會不聞不問,絲毫沒有警覺心?
校園食品有問題早不是新聞,早年在我當學生的時代,福利社就賣加色素、香精、糖精的果汁、果凍、水果糖。生水製作的冰棒、冰淇淋,麵包則粗製濫造,表面涮油,從現代人的觀點看,都在腐蝕人體的健康。但因經濟不寬裕,物資不豐,孩子嘴饞,既使家長不同意,我們也偷偷買,偷偷吃。
偶爾有家長發現,向學校反映,學校也「大事化小」,敷衍了事,因為福利社的利潤是全校教職員的福利,「只問賺錢,不問品質」是當時學校福利社的通病,連主管機關都「睜隻眼,閉隻眼」。
令人不解是如今社會進步了,監督也更嚴格,校園竟然還有「木乃伊」食品存在。民代「人贓俱獲」,指證歷歷,教育和食品衛生主管單位刻不容緩,應揪出不法業者與失職人員,否則如何對社會、對家長交代?
凡夫(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