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賣過期「木乃伊」食品非始於今日,若非黑心食品連環爆,學子「毒來毒往」還不自知,危害健康莫此為甚!
教育部為顧及孩童健康,早在八年前即推動校園健康飲食,規定高糖、高鹽、高脂肪、高熱量和含咖啡因飲料、點心等全面禁止在高中以下校園販售,所以舉凡孩童喜歡的汽水、可樂、罐裝咖啡,以及高熱量的洋芋片等皆在禁止之列,能販售者僅剩礦泉水、牛奶、果汁、麵包以及在規定熱量範圍內的餅乾點心。
以筆者服務的學校為例,除了宣導自家準備的食品最安全、營養之外,也普設醫療級溫熱飲水機,並不定期商請公益團體(如喜憨兒烘焙屋)到學校義賣麵包、蛋糕,既能行善更能確保飲食衛生,何必讓不肖廠商有可乘之機呢?
「苦不能苦孩子」,各縣市教育局不能只是亡羊補牢,該是主動出擊的時刻了。
蔡天鐸(高雄市/高中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