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委陳怡潔昨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國宅建案違法,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則表示,該選手村若轉成合宜住宅,可能違法,但轉成社會住宅則沒有違法問題。
陳怡潔指出,內政部去年五月函文告知營建署,對台北市政府申請將新北市林口區國宅用地興建世大運選手村,並在世大運結束後轉為合宜住宅;但在行政院協調後,去年七月竟又以協助國民居住於適居的住宅理由,同意依《國民住宅條例》規定興建林口區國民住宅。
她痛批,內政部為了只使用十七天的選手村,一次燒掉國民住宅基金上百億元,且《國民住宅條例》已廢止,未來將無法租、售林口區國宅,建議另覓地點。
林慈玲回應說,《國宅條例》廢止案仍在立法院審議中,尚未完成廢止,林口區國宅目前仍適用該條例規定,預計國宅基金要墊付一百七十一億四千萬元,興建完成後,租、售經費會再轉回國宅基金。
林慈玲表示,《住宅法》已修法接軌,林口區國宅租售可依《住宅法》規定辦理;若轉成合宜住宅,可能違反《國有財產法》,但現行規畫至少六成會轉成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符合《住宅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