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對藏族法官、夏河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才讓旺傑來說,奔波於群眾家中,送達法律文書,或直接上門進行案件調解,是他工作的常態。為了一個案子,他常常要三番五次跑到民眾家裡去。
「要上訴嗎?」在將判決書送到當事人手中,並仔細解釋過判決的法律依據和判決書的內容後,才讓旺傑用藏語詢問當事人——一名向法院申請離婚的藏族婦女。當事人搖搖頭。才讓旺傑和同事婉拒當事人家人挽留,起身離開前往下一戶。
夏河縣隸屬於中國西部的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是藏族聚居的縣區。轄區八萬人口中,近八成是藏族。
這位當事人家住夏河縣拉卜楞鎮,距離夏河縣法院兩公里多,道路雖然崎嶇,但法院的老式「桑塔納」轎車還能勉強開到村口。「這就算是最輕鬆的。」才讓旺傑告訴記者,牧民群眾大多居住在草原上,道路不通,開車難以到達,且遊牧的生活方式讓他們居無定所。
最遠的一次,才讓旺傑和同事從早上八點半驅車出發,十一點半下車後,一直徒步走到下午四點半,才到達民眾家裡。
但在藏區當法官,這些都不算是最大的困難,真正的障礙來自溝通。藏族群眾多不擅長漢語交流,更不懂法律,「法官懂法律但不懂藏語,翻譯懂藏語但不通法律」。
既精通藏漢雙語,又通曉法律,雙語法官才讓旺傑深得藏族群眾的信賴。曾在兩起民事案件中接觸過才讓旺傑的夏河縣麻當鄉橋溝村村民英巴操著生硬的漢語告訴記者,村裡人漢語都說得不好,也不懂法,上法院打官司是「天大的難事」。才讓旺傑每次到村裡來調解糾紛,講到那些難懂的法律術語,都用他們能夠理解的方式耐心解釋,給他們「上課」,「有他在就有底了,」英巴說。
許多法律術語在藏語中並沒有對應的釋義,才讓旺傑需要通透漢語的意思,才能將其準確拆解成簡單平實的藏語,傳達給藏族民眾。才讓旺傑說,更多時候,除了法律,調判還必須結合當地的民俗風土,才能讓當事雙方信服,案結事了。
「這些年,夏河縣法院能夠用藏語實現口頭調解的法官已經比過去多了,但能夠藏漢文字互譯的雙語法官只有才讓旺傑一個。」因此,才讓旺傑還一人承擔著全院法律文書翻譯的任務。夏河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馬忠德坦陳,當地通曉藏漢兩種語言的人不少,但法院工作專業性強,門檻高,能進入並留下的並不多。
在甘肅省法院系統中,雙語人才只有七十五人,僅占民族地區法院幹警總數的百分之五點七。而其中,像才讓旺傑一樣,能承擔開庭和從事法律文書翻譯的僅七人,數字遠低於少數民族地區法院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