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將公投,但我國投票權限制二十歲以上之公民。日前進行的一項民調結果,八成八民眾贊同下修公投年齡,更有九成贊成滿十八歲就可參加公投。
設定投票年齡,是認為不到某個年齡的人無法獨立決定意向。早年多數國家以二十一歲為成年、為有投票權門檻。現在十八歲已被認為成年,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投票年齡是十八歲;只有日本、韓國、台灣等少數國家限制二十歲。
有人質疑投票年齡降低到十八歲,可能造成政治不穩定與動盪,但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義大利、荷蘭、美國等皆賦予年滿十八歲者投票權,未造成所謂政治不穩定與動盪。
最早把投票年齡下調至十八歲的是捷克斯洛伐克,他們在一九四六年就已開始實施,英國在一九七○年跟進,接著歐美也紛紛下調;到了二十世紀結束時,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投票年齡都已下調至十八歲。餘下的國家在二十一世紀交替時,也陸續把投票年齡調低。近年隨著民主不斷深化,有些國家把投票年齡降至十六歲,歐洲有的國家也考慮這樣做。
我國推動十八歲投票權爭論已久,民國八十三年至今,朝野立委都曾關心這個議題,做過質詢;近期民間也已有「降低投票年齡運動聯盟」倡議,癥結在幾歲算成熟?十八歲可考駕照、看限制級電影、服兵役,但二十歲才被認定成年,這兩年的落差能說服人嗎?
有論者認為,十八歲的人可以服兵役,等於是把國家安全交給他們,社會大眾也相信他們,這證明一般人已把十八歲視為成年人。那麼,他們應該就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也應該有權力可以去投票。
事實上,十八歲不夠成熟的推論不免弔詭。許多老人掛點滴、坐輪椅去投票,他們的思考判斷力如何?如果質疑我國政治文化及民主素養不足,不妨看看很多所謂發展中國家,如安哥拉、亞美尼亞、波札那、查德、敘利亞等國,十八歲都已有投票權,民主素養不足的論述似乎無法成立。
較實際的問題是,一般認為青年不關心時事,但如果讓十八歲的人有投票權,是不是可以讓青年更早意識到關心公共事務的重要,反而可以改善不關心公共事務的問題?何況民代、公職選舉投票率大都僅五、六成至七成,中老年人多的是政治冷漠者;因此是否關心時事,未必能做為投票權賦予的條件。
其實青年也未必不關心時事。核四議題引發關切,就成為大學辯論攻防的公共議題。台大新聞所日昨舉辦大學生辯論比賽,首場由台大和政大學生就「核四議題應交由公投解決」辯論,吸引近百位學生參加,不少是高中辯論社學生,會後發問熱絡,氣氛高昂。
有些政治學者指出,年輕人未成熟,態度猶疑,容易成為煽動家爭取的對象,反而戕害民主政治。
但在反核活動、辯論活動中看到的高中生,各有理性論述,顯然並非心智不成熟的盲從者。許多年長的理盲者,可能比年輕人更容易被野心家煽動。
世界已是地球村,很多國家追求非核家園,年輕人從媒體及網路認識這個議題,可獨立決定意向。由此,看不出公投年齡不能降至十八歲的理由。下修投票權年齡之議應為可考慮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