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於二○○四年簽訂清算機制,至今九年時間,現在連「非香港居民」也能在香港能享受包括存款、匯款、兌換、理財、放款等人民幣服務,而且兌換金額無上限。然而,從香港經驗也了解,目前人民幣並非完全可兌換及國際流通之準備貨幣,有關現鈔兌換、兩岸匯款及人民幣回流,還涉及到大陸貨幣管理機構規定,因此,運用上仍有所限制。
根據媒體報導,由於人民幣流通性低,當需求大於供給時,人民幣拆借利率可能一飛沖天。像是十一長假前一個月,人民幣拆借利率飆到近百分之四,有銀行甚至報出百分之五到六的超高利率,這是正常運作的金融市場絕不可能出現的利率水準。人民幣來源也不及美、日、歐等貨幣充裕,媒體形容各家銀行資金調度人員猶如坐在炸彈上,心臟不夠強的人,恐怕無法勝任。
面對兩岸清算機制即將生效,最近許多國銀為搶攻市場占有率,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的大戶級存款人,以高出牌告三至四倍,動輒百分之二點五起跳利率吸收存款,但是一般認為「這麼高的利率肯定賠錢」。對國銀來說,人民幣是熟悉又陌生的貨幣,銀行策略性高利吸收人民幣,長遠下來,勢必侵蝕銀行收益,也讓各銀行對於開放人民幣業務,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銀行公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台灣銀行兼台灣金控董事長劉燈城表示,以香港經驗來看,人民幣存款約占總存款的百分之八到十,以台灣總存款三十二兆元估算,國內人民幣存款的合理規模將逐步拉高至人民幣六千五百億,但時間約須耗時七、八年。
由於人民幣理財商品例如債券、基金,須等人民幣存款達一定規模即回流機制建立後,才能逐步發展,因此,劉燈城也說,人民幣業務發展的速度,將視台灣民眾資產配置比重、對未來人民幣升值幅度預期、兩岸商務交易需求、人民幣商品開發程度及兩岸主管機關開放態度等多方面,銀行業對人民幣業務「可以樂觀、不宜過度樂觀」,還是要注意風險。
從香港貨幣清算機制的歷史來看,二○○四年人民幣業務起跑,一直到二○○九年提供上海、廣州、深圳、東莞及珠海等五個內地試點地區,與香港、澳門及東盟各國指定之境外地區進行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業務,開展人民幣商品於金融市場上的流通,以增強人民幣的回流機制。二○一一年人民幣貿易結算從試點業務方式突破,人民幣貿易結算範圍擴大至全大陸地區,二○一二年「非香港居民」也能在香港能享受人民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