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仲博科技管理部經理曹恂芳
1.薪資裁定 :薪資差別源自父權文化,因此產生男性養家,「同工不同酬」現象,即使女性做看護,男性卡車司機),不同的行業都有其價值,但女性化職業的薪資,通常會比男性化職業的薪資還要低。
2.績效考核:不能因為員工請產假、生理假、育嬰假,或是因為結婚懷孕等,就將考績打低。
3.升遷機會:主管認為男性較具統馭領導才能而優先拔擢;或認為女性把家庭放第一,工作其次,主觀認定女性的進取性遠不如男性。
4.福利制度:公司舉辦員工旅遊,如果宣布所有的員工眷屬都能參加,就不應禁止同志伴侶參與。
5.教育訓練:主管慣常認定女性有家庭照顧負擔,而不派女性駐外,使女性失去學習的機會及未來升遷的可能性。
6.工作規範: 公司規定女性員工必須穿著裙裝或包頭鞋,涉及對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喪失了平等自由選擇上班服飾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