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是漢代學者根據漢字的組成方式,分析歸納出的六種類型。
六書,其實在歷史上有許多說法,雖然各種說法的內容名稱各異,但實質意義,都不脫東漢學者許慎的說法。
據許慎所說六書是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六種造字的法則。
其中象形和指事都是字形不能再加以分開的「獨體」,稱為「文」;會意和形聲都是字形可以分開的「合體」,稱為「字」。
東漢時代的學者許慎,在他的說文解字序文中,對六書的定義都作了簡單扼要的解釋,並且各舉兩個字作為例子:
1.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屈,「日、月」是也。
2.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3.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
4.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5.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6.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根據這個說法,我們可以把六書再做更詳細的詮釋:
一、象形:根據自然形象發展出來的字。如:日、月、馬、魚、龜、鹿等,就是將自然形象加以簡化,所創造出來的字。他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但有其侷限性,有些較為抽象的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二、指事:與象形字的區別是指事字,含有較抽象性的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指出「刃」字是指刀鋒利的地方。
「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