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發生父親早上出獄,當晚性侵女兒的人倫悲劇,受到全民關注。
加上這幾年法官對性侵幼童輕判的案子,婦女和兒童團體沉痛呼籲,期許國人與司法重視。
最近幾起性侵案,都是再犯和累犯,原以為獄政系統可達到教化功能,但從現實來看,讓人心寒與遺憾。
監獄回籠率竟然高達九成,教誨的體系,對受刑人影響有限。
根據精神科醫師鑑定,這些人罹患的是「固著型戀童症」,再犯率高達百分之八十八,意味此精神疾病如同染上毒癮,除了下決心戒除,仍需藉由外力與醫療系統,才有根治的可能。
「刑期無期」只是理想,對性侵犯刑責應修法加重,關牢房不表示改過,受監禁不象徵懺悔,給受刑人機會,也應顧慮民眾的畏懼;司法單位多用心,別造成人心惶惶。
面對犯人帶來的困擾,應採取防範的措施,若當事者有心改過,自願接受矯治,可徵求本人同意,出獄後轉送精神科診療,待鑑定根治或緩和,才讓他重新回到社會。
這對他個人與大眾而言,才是比較完美的結局。
法雨(嘉義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