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青年公園常有團體跳舞、運動,大聲播放音樂,三年多開出二十幾張噪音罰單,堪稱全市最吵大型公園。近來更有流動卡拉OK業者,提供「大聲公」擴音器唱歌,附近住戶不堪「魔音傳腦」滋擾,頻向市政府檢舉。
雖然參與現場活動的民眾表示,運動十幾年都是這樣,並沒聽過有人抱怨。殊不知,沒人當場抗議或抱怨,並不代表沒有構成噪音干擾居民,或因而即可以不知節制的為所欲為。
況且,許多居民都是基於尊重從事運動或休閒活動的朋友的權利,又因在公園裡唱歌、跳舞,大都屬於團體正常活動,所以寧可抱持得過且過的態度「忍氣吞聲」,除非大聲到無法忍受的地步,大概都不致於出面抗議。
除了公園外,市郊山區的情況也是如此。許多民眾應有與筆者相同經驗,本想藉出遊踏青,舒展筋骨及享受片刻寧靜,常常被滿山遍野轟隆炸響的音樂,及聲嘶力竭的歌唱聲所破壞殆盡。美好心情大打折扣,只想盡早離開。
為了個人喜樂而製造噪音,不僅公德心低落,影響生活環境品質,市府除大力宣導改善,應該不待民眾檢舉,主動出擊,依法取締嚴懲,還給大家安寧。
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