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套的用處再明顯不過,但若搞得太誇張──像是故意繡一大堆花或縫一大堆珠寶,可一樣會礙事。只是,歷經幾百年的時間,手套確實也已經變成日常生活必備的用品及誘惑的符號。
雖說古代的希臘人、羅馬人講究理性,戴手套只為了搞園藝時不傷手。但是,過了六世紀,基督教的大主教因戴手套主持彌撒,以保持聖經的潔淨,反而為手套烙上了前所未有的威望。
手套的地位從此一路攀升,再到中古時代,國王戴的手套已經成為國王本人的代表。交給信使,可以是國王展現誠意的信物;或是帶著國王戴過的五指護身符,可保證行走在外安全無虞。
另外,法國國王駕崩前,也會把手套傳給兒子;英國國王登基之時,準國王會有朋友將手套扔到地上──「下戰帖」── 有誰膽敢反對加冕,盡早出面一戰。
然而,手套之於女性時尚──還有戀物情結──代表的便是另一種忠貞。中古時代,情人若是在正式的訂婚儀式將一雙手套送給心上的佳人,而淑女也脫下一隻手套相贈,就表示女方有應允之意。
在那年頭,歐洲的王室和貴族瘋囤積手套、交換手套。而大學也流行致贈手套給來校參訪的權貴;富人送僕人手套,裡面還會塞錢;罪犯若是蒙法官饒恕,則送上手套,但這習俗後來遭立法禁止。
一五九九年,西班牙的腓利二世送了兩百雙手套給未過門的妻子奧地利女大公瑪格麗特,當作婚前的贈禮。
手套可以選的款式有多少,戴手套的習俗就有多少。然而,手套不論長、短、花稍、樸素,到了二十世紀,但凡淑女出外拋頭露面,絕不敢不戴手套。
洛可可時代趕時髦的淑女,一天要換五雙手套。進食,彈豎琴、鋼琴,也都留著手套不拿下來;反之,貴族男士雙手若是戴著手套,就不該碰重要的東西。當然,朋友握手一定要脫下手套,這樣的習俗至今依然。(野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