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針對全國四十多家銀行,抽查十家官網公布的契約書,赫見除了郵局及匯豐兩家未設計息門檻,竟有八家約定須存滿一萬元才計息,更有五家以百元為計息單位。
這樣的差別,當然可以從自由市場的角度看,也就是說,民眾可以選擇有計息的銀行,才不會有權益受損的情形。但無論如何,這些不計息或是有門檻的銀行是該被譴責的。
畢竟,銀行將每個存款者的小錢累積起來,就是一筆相當大的錢,這種做法,是十分可議的。
具體而論,當政府不管這樣的事情時,許多民眾恐怕就被迫要接受銀行的蠻橫作為了,比如偏遠地區,如果沒有上述兩家未設計息門檻的業者,難道要民眾千里迢迢的到更遠的地方存錢嗎?
所以,政府應該主動要求這些銀行改進,也就是說,只要有存款,就應該照掛牌的標準給予利息,金額大小不該是問題,畢竟,該給就要給,這就是處理的準則,不是嗎?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