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教育主管機關推動了多項防制校園霸凌措施,例如:訂定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修訂國民教育法,明訂國民中小學均需設專任輔導教師或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如社工師、心理師),以及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明訂教職員若發現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否則將開罰三萬到十五萬元,最重予以免職或解聘,企圖藉由行政及法規力量來杜絕校園霸凌。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規、措施,若沒有相關人員的全力配合,實難發揮作用。據教育部統計,去年全國中小學校園霸凌通報事件有八百多件,但不包括關係霸凌、網路霸凌等非肢體的霸凌,足見校園霸凌事件迄今仍層出不窮。
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的處理,處於教育最前線的基層老師,尤其是,導師常被認為是防堵校園霸凌的第一道防線,但是同學的力量往往是容易被忽視卻又有效的防治方法。
教育主管機關或各級學校應該鼓勵學生應具備舉發的勇氣,遇有類似霸凌事件,發揮同學力量,共同舉發校園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