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文化部長龍應台昨天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簡稱文創院)」草案,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專案報告。
立委蔣乃辛支持設立「文創院」,但也質疑文創院創會基金只有三千萬元,看不出重視文化界的誠意。龍應台解釋,因政府財政困難,加上文化部未來也會每年編三億元業務費用給文創院,才會只編列三千萬元預算。
立委林佳龍指出「文創院」定位不明,不如整合國內其他文化教育機構的研究力量。龍應台說,文創產業的扶植牽涉許多專業,需組織彈性機構來延攬專業團隊參與,文創院設置有其必要。
龍應台指出,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普遍具有多樣、小型、分散的特色,相當多元,各階段所需要的資源和輔導措施與傳統產業大不相同,加上因應國際與兩岸市場的快速發展,「文創院」可讓政策執行更具彈性,即時提供產業發展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