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連三發生震驚社會的酒駕事件,葉冠亨喝得爛醉開賓士車撞死清晨出外運動的婦人,結束三條人命;南投草屯男子洪榮祥凌晨撞倒七十八歲老翁,回頭再輾過老翁的頭,致使氣絕身亡。兩位酒駕男子的母親代子下跪謝罪,但是再怎麼跪也換不回四條寶貴的生命。這些酒駕肇事者完全失控的行為,不僅害了自己,更害了無辜者的生命,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酒駕肇事,導致許多無辜者家破人亡,讓酒駕問題再度成為各界關切的焦點,酒駕者冷血的行為,更讓人看到台灣社會殘酷的另一面。究竟是什麼樣的心態會讓一個年輕人撞倒老翁後回頭再輾死他,甚至連路過準備對老翁急救的護士也險些被撞。這名酒駕者雖然神智不清,卻還能夠回頭輾死老翁,這樣泯滅人性的行為,令人髮指。
酒駕開著賓士車的葉冠亨,則因自己失控,頓時奪走三條人命,先是高雄市婦人被撞死,她的先生四天後因悲傷過度猝死,讓一名八歲女童在短短四天內失去父母親,情緒幾乎崩潰。離譜的是,葉冠亨回答警方詢問時竟說「不知道酒駕是違法」。這樣違反常識的說法,顯示這位開賓士車的大學生毫無懺悔之意,毫無自省的能力,不僅是家庭教育失敗,也是學校教育失敗,令人痛心。
近年來酒駕肇事引發的死傷人數有增無減,立委趙天麟、楊麗環等人分別提案修法,要求加重酒駕肇事者刑責;台中市長胡志強亦寫信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建議酒駕應連坐懲罰乘客,追究同車者或一起喝酒者,負起共同刑責。
針對加重酒駕刑責的提案,多位立委表示支持,因為酒駕者明知其後果,自應視同故意犯;至於對連坐懲罰乘客,法務部官員認為不可行,但可考慮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行政罰方式處罰酒駕同車者。
喝酒是個人的事,酒駕肇事卻導致他人死亡,造成公共危險。台灣每年因失控的酒駕者導致許多民眾失去生命,造成家庭支離破碎;這些人為悲劇是可以預防的。比較起來,各界要求加重酒駕肇事的刑責屬於事後的嚇阻,事前的宣導更重要。
當務之急是將「酒後不開車」的宣導,落實到家庭和各級學校,從小培養觀念。
如果民眾明白酒後開車的後果,自然養成酒後不開車的習慣,把這樣的觀念內化為個人生活準則;尤其,共同飲酒的人,如果相互提醒對方酒後不開車,餐廳也主動提供安排計程車接送服務,都有助於降低意外的車禍事故。
葉冠亨與洪榮祥酒後肇事導致多條人命喪生,兩人的母親不約而同替兒子的罪行下跪,這樣的畫面令人感慨萬千。酒駕奪走這麼多人命,下跪也無濟於事。我們希望這樣震驚社會的冷血事件,能夠促成修法對酒駕肇事者加重刑責,讓喜愛喝酒的人有所警惕,酒後絕對不能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