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畜主非法使用瘦肉精,農委會要求豬農至肉品市場出豬時,必須附切結書,證明豬肉沒使用瘦肉精,有高達九成七養豬戶簽了切結書,而全台二十一個肉品市場,只有五家肉品市場沒有達到百分之百的切結率。
但相信會有不少消費者和筆者一樣,一紙切結書就代表肉品安全嗎?養豬戶簽「不使用乙型受體素」切結書,是否具有認證功能?豬農為了挽回豬價,不管相關單位要豬農怎麼簽,甚至簽多少張都沒問題,而不簽切結書的豬農,試問沒有切結書的豬隻,就沒有買家嗎?所以,豬農簽切結書只是求售的手段,並不能證明豬隻沒有使用瘦肉精。
行政院食品安全危機處理小組會昨天開會,農委會在會後表示,將邀集各縣市政府開會,要求重罰違法用藥的飼主,若誠實告之禁藥來源,可從輕裁罰,反之,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重罰一百二十五萬元;有學者贊同,但建議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只要查獲飼主違法用藥,「就罰一、兩百萬」。
重罰雖能阻遏飼主非法用藥,但還是要靠相關單位強力查驗(其他食品也是一樣),否則會像切結書,仍讓民眾有疑慮,並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直接公布公告違規者名單,只有政府硬起來,才能確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