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去年國人月平均薪資為四萬五千六百四十二元,較前一年增加百分之二點七三(一千兩百一十二元),創歷史新高,年增率為近十二年來次高。
據主計處統計,去年全年「經常性」薪資為三萬六千八百零三元,比去年增加了百分之一點四七,而含加班費、績效獎金、紅利及年終獎金的「非經常性」薪資為八千八百三十九元,較去年增加百分之八點三三,兩者合計為全年平均薪資,也就是說,全年平均薪資能創近十二年來次高,主要是因為民間企業在年終、績效獎金出手比較大方。
我的月薪不到三萬元,也沒有什麼年終、績效獎金,我很認真的想了後,覺得應該向社會大眾道歉,因為要不是我們這種從事支援型服務業的勞動人口,國人的平均薪資就會更高。
我的工作是以時薪計費,一小時只有一百零三元,台北市政府又規定,每個月最多只能做兩百八十八小時,我很努力拚經濟,把班都排滿了(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每周只休假一天),一個月的總收入還是只有約三萬元,少於平均薪資達一萬五千元。
我聽說,像我這樣月薪不到三萬的人,全台灣超過三百五十萬人,所以,我們應該向社會大眾道歉、向國家道歉,因為我們沒競爭力,而且企業大都是低薪、非典型工作、責任制等,沒有更好更高薪的工作,沒辦法提高月薪,把平均薪資往下拉了。
當然,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一個月能賺四萬五千元,而且可周休二日,每天上班八小時,這樣我就有時間交女朋友、談戀愛,可存錢準備結婚,可是真的很對不起,以我的能力拚死拚活一個月就是賺不到三萬元,還累得像狗,工作一不小心犯錯,還會被公司扣薪,公司為了搶標案不斷壓低標金,我必須共體時艱,不敢向老闆要求加薪,遑論奢求年終、績效獎金。
最後,我要再一次道歉,是我無能拉低了國民平均薪資水準,千錯萬錯,都是我無能的錯,害國家丟臉,害其他人不開心,覺得台灣經濟不好。
窮令(台北市/計時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