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為防棄養,將研疑「犬隻管理自治條例」,未來民眾購買寵物狗前,須先上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讓民眾評估是否適合養狗,避免一時衝動購買,日後卻棄養。
新北市有許多愛護犬貓的措施,讓人肯定,如犬貓收容所委外由動保團體管理,「寵物福利專車」五月上路,提供登記、晶片植入、疫苗注射等服務,加上將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買狗或虐犬都須接受兩小時生命教育講習等,都領先其他縣市的作法,推動愛護動物的決心毋庸置疑。
但筆者對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的成效不樂觀,因為民眾恐怕會到其他縣市購買,而且養狗看似簡單,其實不然,狗主人接受兩小時生命教育課程不僅不夠,也不該只著重生命教育,還必須了解飼養動物的相關法規、動物習性,還得學習飼養方法,甚至狗主人與鄰居互動、公德心培養與訓練等。
公園到處是狗大便、暗夜的狗吠聲或縱狗咬人,都是常見的問題,筆者上星期被一隻哈士奇撲身,銳利的狗趾扯破衣衫,使我驚恐,狗主人卻只一再聲稱不會咬人,顯見狗主人公民素養有待加強,如果飼主在購買寵物前,都已了解責任與義務,相信這些情形會改善。
此外,中央主管單位應將新北市的規定,擴大到所有縣市,不但可避免民眾鑽漏洞,也可普及生命教育,更重要的是,應立法讓寵物登記納入管理,規定狗主人要定期帶狗注射疫苗、不得任意棄養,及不能妨礙社區寧靜,或是任狗咬人。
若能制定周延法令,讓狗主人建立正確觀念,都能夠善盡責任,相信可減少狗隻引發的問題。
李德貴(花縣玉里/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