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慧玉台北報導】消基會昨天公布,去年底抽樣調查一百零九間連鎖店中,發現一成五門市未依規定標示自備飲料杯獎勵公告,三品牌業者未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消基會表示,難提高自備環保杯的比例。
環保署統計,台灣每年供外帶的飲料杯使用高達十五億個,造成環境相當大負擔,去年公告「飲料杯回收實施獎勵辦法」,提供自備飲料杯的消費者現金折扣、集點換購、飲料加量等優惠。
業者若違反,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去年年中統計,民眾自備飲料杯的比例僅百分之四點四。消基會呼籲業者改善外,也請環保署加強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