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司法院今天將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推動陪審團法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倡導「陪審制」,將提出民間版「陪審團法」草案,落實司法民主化。
聯盟召集人鄭文龍表示歐美五十二個國家採「陪審制」,由人民組成陪審團認定犯罪事實,法官決定適用法律及量刑;陪審員因個案臨時抽選產生,且代表社會多元意見,能解決貪汙法官、恐龍法官和政治利用司法鬥爭等台灣司法三病,而台灣即將實施的「人民觀審制」則根本沒有任何實質的作用。
除「陪審制」外,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說,德國、日本採取的是「參審制」,人民可以參加審判,量刑時也能提出意見,但刑責裁量具專業性,要高度加強人民法律教育。日本政府花費十年透過各種管道推廣法律概念,台灣司法能再等十年嗎?
吳景欽表示,「陪審制」是借重陪審員的基本常識,只要認定「有罪」或「無罪」,量刑交由專業法官來做,分工良好。而司法院提出的「觀審制」中,觀審員意見只做參考,法官不採納要在判決書中說明,不僅增加法官負擔,也成為當事人再上訴的理由。
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理事長陳達成說,再過幾天就要選舉總統跟立委,但台灣司法還沒民主化,還不是個「民主國家」。如果能落實陪審制、司法民主化,台灣可以成為華人世界中真正的民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