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兩黨總統候選人在高雄地區爭取勞工支持,一個說「勞工才是寶」,一個說「當勞工後盾」,不約而同提出再調基本工資政策。
基本工資下月起調高為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雖然未達勞工團體要求的金額,不過不無小補,可是大家可能沒想到,有一群弱勢者未蒙其利反受其害,他們是沒工作,卻被認定有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
依現行規定,沒工作但被認定有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要被核定「虛擬所得」(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十五),基本工資調漲後的虛擬所得為一萬零三百二十九元,由於超過台灣省一萬零兩百四十四元與台中市一萬零三百零三元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將失去低收入戶資格。
當兩黨總統候選人宣示照顧弱勢的決心時,筆者以為,更應留意制度變革是否有連動影響,形成制度性的漏洞,造成有弱勢群體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虛擬所得」是荒謬的制度設計,沒有所得事實要「虛擬所得」做什麼?若是為課稅、計算健保與其他國民年金費用,但沒錢就是沒錢,如何變出錢來繳納?為什麼是百分之五十五的基本工資視為虛擬所得,公式如何得出?這項不可思議的設計應該廢除。
若因某些因素無法廢除,當基本工資調漲而虛擬所得跟著漲時,也該考慮修法調整低收入戶的認定資格,畢竟,基本工資調漲代表維持基本生活的費用提高了,認定低收入戶的門檻也應調整,避免制度漏洞造成傷害。
建議有關單位及立委能重視這件事,別忘了弱勢群體的需求。
雲龍(新北市/社會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