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同步三讀通過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包括老年給付、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等一次調高,往後每四年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共有八大社福津貼比照調整。
配合國民黨版老農津貼調整案,立法院院會同時三讀通過修正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規定從民國一百零一年元旦起,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老年給付、遺屬年金,從現行的每月三千元,調整為三千五百元,身障年金和身心障礙基本保障年金的金額,從現行的每月四千元,調整為四千七百元。
法案並明定,這些津貼以後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主計處發布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與前次調整的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比較後的成長率來公告調整,但成長率為負數或零時就不調整。
依照內政部統計,各津貼調整後的金額,增加幅度約在百分之十六點六七到百分之三十三點二七之間。
此外,內政部也指出,其餘津貼包括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原住民給付、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以及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將修改相關的辦法,一併提高給付金額。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昨天也表示,國民年金涉及修法,其他不需要修法的津貼,會依照規定修正,擴大照顧老人、身心障礙者、兒少等弱勢族群,約有二百二十五萬二千人受惠,增加的預算為一百三十一億元,中央會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