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慧玉台北報導】環保署所昨天預告「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草案,該辦法分為三大部分,包括底泥品質指標的項目及指標值、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等。
環保署說明,指標項目部分除常見的重金屬、農藥外,有機化合物部分並增加納入多環芳香類、戴奧辛及塑化劑類等。同時在分類管理上,並將底泥品質分為三級,依不同等級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後續的改善及限制措施,希望能透過更積極的底泥管理作為,確保環境安全。
為健全底泥品質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修法時即納入底泥品質指標及管理等相關規定。
環保署表示,歐美國家在底泥管理策略上發展遠較台灣成熟,美國環保署為向國會報告底泥染概況,從一九八○到一九九九年,共調查國內水體超過五萬個測站,累積近四百六十萬筆數據,從中建立一套底泥品質篩選方式及不同化學品的篩選基準值;台灣目前所掌握國內底泥資料僅約兩萬餘筆,因此在參考先進國家的經驗及作法,並納入國內本土環境資料後始完成該項辦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