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考選部研擬將英文檢定列為公務人員考試的條件,昨天召開研討會討論,包括政大教授陳超明在內的與會人士都持反對意見,認為現階段不宜採用外部考試做為國家考試的門檻。
考選部昨舉辦「國家考試納入英語能力鑑定與專業倫理之問題研究研討會」,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現階段除了身障人員考試,國考已全面把英文列為必考科目之一,中期目標是提高英文科目的計分比重,至於長程目標到底國考要不要列入英文能力檢定,是可以討論的議題。
陳超明在研討會上指出,各項英文能力考試目的不同,與國家考試選才的概念有差距,且各項考試間能力指標的認定標準不一,公部門無法監督各測驗的安全性與公正性,日後恐引起糾紛與認定問題。
也有人發言表示,大部分行政工作不涉英文,如果英檢要納入應考資格,會讓人質疑考的是中華民國公務員考試、還是國際組織的考試?
研討會主持人、考試委員高永光強調,此案不是現在推行的政策,一定要得到相當的共識才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