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每期開出的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中獎人應於開獎日的次月六日起三個月內持中獎發票收執聯及國民身分證,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領獎。想兌中統一發票千萬大獎,除了運氣,也要注意細節,否則就算手上的那張發票,與中獎的號碼一模一樣,你也只能望「票」興嘆,所以記著!有十種發票是不能兌獎的,拿到這類「廢票」,不兌也罷,免得捶心肝。
以下是十種不能兌獎的發票:
一、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未加蓋開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二、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
三、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四、已註明作廢者。
五、適用營業稅法規定之零稅率者。
六、依規定按日彙開者(凡是發票上註有「彙開」字樣者)。
七、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發票上註有「查獲補開」字樣)。
八、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九、逾規定領獎期限未領取獎金者。
十、交易金額記載為零(通常記載為提貨券或禮券,非禮券即不能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