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的少數民族政策,反映其人權水準民主成熟的程度。台灣是多元社會,原住民的發展和台灣整體發展密不可分,不僅攸關國家穩定與進步,也關係台灣生命共同體的建立。
原住民有很多長才,在演藝、體育界表現傑出,在政界、學術界也嶄露頭角,是台灣重要資產。但不可否認,原住民仍遭逢生活環境、文化傳承的多重壓力。主要面臨三方面問題:教育方面,學前教育未普及,兒童學習環境不良,原住民語言有消失的危機。社會褔利方面,原住民失業問題較平地居民嚴重,平均餘命低於台灣居民約十歲,醫療資源不足死亡率高於台灣地區兩倍。經濟及土地發展方面,原住民經濟體系薄弱,自有住宅率偏低,都市原住民居住問題嚴重。
提升原住民的社會經濟地位和增加歸屬感、自主性,兩者都很重要,任何一項沒有發展,都不是完整的族群正義。政府應以穩健可行的政策,尊重原住民族的主體性,創造有利於原住民族自治的條件,並解決原住民族面臨的困境,讓原住民不僅生活得有尊嚴,政治經濟地位也獲得提升。
原住民相較於平地居民在社會、經濟上處於相對弱勢,政府須藉由政策手段,協助其生存發展,保障生活、文化、傳統的特殊性並增進福祉。要達到這樣的目標,需遵循三個原則。
第一是尊重差異原則,對原住民身分、文化與制度,不得歧視或強行同化,以維繫其主體性。第二是公平正義原則,原住民處於結構性劣勢,政治、經濟與社會地位易受傷害,政府應採保護優惠措施。第三是自主發展原則,培養原住民自我發展能力,在其主導下,始可能成發展的主要參與者與受惠者,才能拓展生機與活力。
具體作法上,原住民居住地區連年飽受颱風、豪雨及土石流侵襲,但重建家園曠日廢時,預算也有所不足。海島國家颱風瀕仍,實宜加快腳步,建設原住民鄉鎮的道路、橋樑、堤防、護岸,加強邊坡水土保持,並調查、安置安全堪虞的滑動部落,以保障原住民生命財產安全。
原住民教育機會分配不足,資訊較為封閉,加上醫療設施匱乏,是生活條件不佳的三大原因。提高高中職以上原住民升學比率,加強職業訓練、提供鄉鎮就業資訊服務;對離鄉工作的原住民,給予房租補助及子女教育補助。
在經濟上,政府應協助原住民發展企業,解決資金融通問題,研發新產品,使原住民產品精緻化,提升原住民企業在國內外競爭力。馬總統曾主張,推動「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標章」制度,提高原住民文化的經濟附加價值,這方面要加速落實。
台灣經歷漢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日本人先後抵台,改變了原本只有原住民族的台灣。這幾十年來大家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為原住民著想,原住民的社經地位已逐漸提昇。
未來,政府應更積極保護原住民文化遺產、傳統知識和文化表現形式,支持有關原住民的研究,培育原住民人才。原住民經濟生活改善,精神歸屬感,人權水準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