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世界環境日,對台灣更是深具歷史意義的日子,因為就在這一天,《環境教育法》上路施行。我國是繼美國、巴西、日本、南韓及菲律賓之後,世界上第六個、亞洲第四個公布施行《環境教育法》的國家,推廣環境教育,以期能改變國人價值觀及行為,保護及提高環境品質,促使台灣邁向永續發展,維護「環境正義」及「世代正義」。
之前曾有歌手到台中縣野生動物保護區「高美濕地」拍外景,還在保護區燒鋼琴,遭到保育團體檢舉。這種行為觸犯《空氣汙染防制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能罰五萬至二十五萬元。但是否能只是罰錢了事,還要思考,就如同交通違規,唯有配合「再教育」以避免再犯。
《環境教育法》既要防範於先,也應要杜絕於後。目前規定公家機關、公營事業及政府資金占五成以上的財團法人與高中職以下學校員工與師生,每年皆須接受四小時的環境教育;違反環保法規罰款在新台幣五千元以上或停工、停業者需接受八小時以內的環境教育課程。
九二一地震、八八水災引發大學開設環保相關課程的趨勢,台大社會系開「災難與社會」,清大「社會探究」探究義工服務、國土保育,政大「先導型通識課程」,也融入風災防災。大學通識教育開課,是環境教育的一環,值得更多大學跟進。
今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為「森林:大自然為您效勞」,強調森林提供給人類生命維繫的價值,及人類生活品質與森林生態系統間的固有聯繫。環保署配合世界環境日的主題,也特別規畫辦理「森森不息,水水台灣」活動。
台灣已開始維護森林,減少砍伐,然而森林的意義應是廣義的,都市裡的綠色覆蓋率,如行道樹的廣植也是指標之一。但台灣各地的行道樹常遭砍伐或不當修剪,包括被「剃光頭」、「腰斬」,影響景觀,也因沒有綠蔭使都市酷熱,增加冷氣使用,無法節能減碳。
政府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立法,建置節能減碳平台,提供民眾上網簽署及登錄執行績效,簽署減碳宣言人數累計現已超過一百萬人。未來無論委託修剪行道樹的單位或執行的包商,若有過度修剪行為,也應接受環境教育,建立「廣義森林」的概念。
《環境教育法》施行後,政府應更加強健全環保法制,研訂環境教育法相關子法;並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專家會議機制,落實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健全環境影響評估執行及管理體系。此外,還應積極引導綠能產業團隊,結合金融體系及民間資金進入社區,因地制宜採行推動環境綠化及低碳生活。
目前環保署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希望全面提升村里整潔美化。環境教育是這一計畫能否完全落實的前提,無論政府單位或民眾都應加強環境知識,結合現代化的環境價值觀,才能真正實現環境保護的長遠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