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書宏專題報導】一九四○年代台灣大環境困苦,李伸一因父親被徵調前往南洋,自幼即協助母親務農,在清苦環境中成長,養成節儉樸實的個性,但家中沒有成年男人,與大家族生活的日子難免受欺負,李伸一的母親卻無怨言,只是告誡他:「人一定要靠自己!要努力用功念書,做個有用的人,假以時日成功後要多幫助別人,絕不可欺負他人。」
這一席話,影響李伸一的人生路至今。他靠苦讀考上台大法律,畢業後曾任職於台灣企銀、經濟部、財政部,期間於一九六九年考取律師,並半工半讀念研究所,一九七三年正式成為執業律師;更重要的是,他從未忘卻曾立下將來要存好心,做好事,盡力幫助別人的願心。
本著母親「將來有能力時,一定要幫助別人」的庭訓,李伸一在當律師時,即從事平民法律服務工作,一九八○年擔任台北市青商會長時,時值發生台灣中部地區多氯聯苯事件,許多消費者因食用受到多氯聯苯汙染的米糠油而受害,看受害者求償無門,就醫又無助的情況下,李伸一心中非常不忍,除結合律師同道協助受害者訴訟外,在台北青商會發起消費者保護運動,並成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