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慧玉台北報導】時值插秧農忙時節,彰化縣莿仔埤圳沿線農民昨日放下農務北上告官,向環保署指控「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計畫工程」未經環評即開始動工,並遞送「公民訴訟告知函」,要求環保署立即命彰化農田水利會停工,否則即違反環評法,農民將提起公民訴訟。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於民國九十八年十月有條件通過,允許中科每日調撥六點六五萬噸農業用水。來自彰化溪州的詩人吳音寧指出,為了供水給中科,農田水利會在歷史悠久的溪州莿仔埤圳沿岸大肆開挖,埋設專管引水,總長約二十四點三公里,還設有面積超過十三公頃的沉砂池與滯洪池。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陸詩薇指出,本案有兩大違法,該工程並未包含於原中科四期環評審查範圍內,且開採土石面積超過十公頃,依法應獨立辦理環評,如今卻未經環評逕行動工,已違反環評法相關規定。再者,環評結論允許調撥農業用水,和水利會賣水的行為,都侵害了水利法第十八條農業用水優先權,即農業若有剩餘才可調撥,如今農業用水尚無法滿足,怎能供給工業。
立法委員田秋堇表示,馬總統說糧食安全等同國家安全,既然關心農民,卻又搶農民的水,那麼農民又該怎麼辦?且政務委員李鴻源也說,雲彰地區用水已捉襟見肘,不適合高耗水產業進駐。
「農業是國家的根基,有飯可吃再來談科技。」當地稻農陳崑山表示,目前灌溉「供四停六」已不夠使用,水利會又不願意保證未來不會影響,還聲稱這是農業用水工程,讓農民實在無法放心。而他對於環保署簡短的回應亦甚感不滿,並認為沒有幫忙解決的誠意。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則質疑,該問題在立法院、重返凱道都已大聲疾呼,環保署仍不動如山,非得等到農民荷鋤陳情才願意正視。
反中科搶水自救會表示,擊鼓告官只是第一步,若政府繼續如此,農民將用選票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