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知名度,就可以成為公益團體的代言人?公益團體需要支付多少代言費用?費用是否來自募款收入?這些疑慮在社福團體不斷運用代言人策略中產生,而社福團體一致取得共識,表示符合公益代言的合作標準,就是「認同理念,而且不收費」,所以不會增加活動成本,但對於藝人帶來的效益,每個團體有不同的結果。
兒盟/為開闢新族群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表示,與藝人合作,可以拓展並吸納不同領域的族群,例如年輕人和女性,「對非營利組織來說,募款收入是最主要的活動目的,開發各族群是第二重要的事。」王育敏認為,各種領域、年齡的族群,都可以關懷弱勢,只要願意做公益,兒盟就想和他們接觸。
兒盟近年比較知名的代言人是小S,王育敏說,找小S不僅能提升形象、對活動的關注,還能讓更多人對兒盟和弱勢兒少有進一步的認識,「我們認為,藉由藝人吸引目光,讓環境充滿了對弱勢的關懷,也是無形教育,未來年輕人有能力付出時,就會想要做公益。」兒盟因為擔憂藝人引起的效應只有一次性的關注,所以會持續追蹤,寄發相關訊息給首次接觸公益的人,確保與不同族群保持密切聯繫。
家扶/增加粉絲忠誠
家扶社會資源處處長翁慧圓表示,五、六年前才開始找藝人代言活動,因為發現社福團體要吸引媒體目光很困難,藝人卻很容易引起注意,所以基金會在「兒童保護」和「抗貧」議題上,都找了代言人,最近一次的抗貧代言人就是旅遊節目名主持Janet。
藝人雖然對單次活動的影響力很強,卻難以持久,新的合作藝人則有認同度與檔期配合的問題,所以家扶用說服藝人持續代言的方式,增強粉絲的忠誠度,如兒保大使郭子乾就連續代言了四年。翁慧圓說,在提高媒體知名度後,基金會也要拿出相對品質的服務和內容,讓媒體願意協助露出、一同關懷弱勢。現在家扶基金會即使沒有藝人站台,要為弱勢募款、開議題說明會,都已經漸入軌道。
伊甸/吸引媒體關注
三年前,伊甸基金會也和星光幫的歌手梁文音搭上線,讓梁文音代言幫助窮困的弱勢兒與家庭,資源發展處處長崔彬說,梁文音父母早逝,國一住進孤兒院,最能感同身受失去家庭功能的孩童心境,而她形象好、夠清新、有潛力,可以吸引年輕人,又是媒體寵兒,所以才選中她,她認為有沒有藝人代言活動,結果差很大。
然而,藝人並非隨時可以出面代言,崔彬指出,藝人本身都有意願做公益,但經紀公司會以費用與成本來談合作事宜,多數仍舊向「錢」看,因此,能夠成為公益團體的代言人,要有「一定影響力,且與代言方案有關,又能錯開檔期,經紀公司願意無償配合」,真的很不容易。
展翅/切合專案議題
台灣展翅協會是終止童妓協會的前身,二○○四年的義賣活動找林志玲代言,○六年是潘慧如。由於受害少女需要透過販售手工藝品來維持就業與就學的支出,○八年展翅工坊成立,但礙於身分無法曝光,業績不如想像,協會就邀請年輕歌手嚴爵為工坊代言,幫她們設計商品,提高社會關注與收入。
籌畫藝人代言的教育宣導專員黃佩稜表示,代言人的條件必須和方案有很強的關聯性,例如過去與受害少女有關的代言,讓林志玲和潘慧如出面以關懷女性為出發點,就很恰當,而今年找來擁有女性粉絲,本身也玩設計、具有個人特色的嚴爵,邀請他設計戒指,在活動現場親自為認購者戴上,不只創造話題,也順勢分享弱勢少女受害故事,讓大眾獲得更多公益資訊。
救國團/讓活動更完美
以舉辦夏令營著名的救國團都開始運用代言人策略。活動處編審文耀忠說,自從找蔡依林代言後,報名參加夏令營的人數就增長,今年找漫畫家彎彎代言,設計T恤給參加營隊的青年,鼓勵他們走出家門、參加活動,反應比預期熱烈,學員體驗完營隊,表示很開心,能拿到彎彎設計的衣服「更開心」!
救國團與藝人洽商時,提出的條件是「無法提供代言費,但能在簡章與海報上加印藝人的圖像,增加知名度;在捐贈固定比例收入給弱勢的記者會上,邀請藝人參與。」提到青春熱情,救國團想到的是蔡依林、阮經天和彎彎,文耀忠說,以前總認為請代言人要花很高的成本,後來發現,「公益議題」是藝人和民間團體都需要的元素,雙方合作關係與其說是相互利用,不如說是明確告訴社會,做公益有哪些好處。
視障/跨出封閉視野
對於身心障礙者藝文推廣協會而言,能得到藝人的合作,首先受惠的卻是身心障礙者本身。協會企畫蘇少粢說,讓視障演奏家開拓眼界,跨出封閉的音樂圈是最大的收穫。不過,協會沒有能力邀請藝人代言,反而是楊培安、蕭煌奇主動聯絡、協助宣傳,他們的粉絲有三分之一的比例因為被音樂感動,主動留下來當義工,其中一半再成為固定會員。儘管如此,身心障礙者要推廣藝文仍舊不易。
其他/增加活動笑果
而以服務老人為主的華山基金會,在愛心大使的運用上已成慣例,公關社資部組長謝小琪說,每位代言人都有兩個特性:「家有長輩且關係良好」及「認同服務理念」,而華山運用代言人的目的不在吸引媒體,「根據經驗,吸引媒體的是具有衝突性的個案、義工故事,還有數據、分析資料,至於藝人,則有一定的知名度、號召力和粉絲團,可以為活動宣傳增色不少,既然利大於弊,何樂而不為?」
愛用代言人不只是社福團體的利器,內政部主辦、日前登場的「紫絲帶反暴力行動」,內容包括設計T恤、揪團反暴力錄DV、創意紫絲帶露出等三項競賽,就找以笑話比賽嶄露頭角的「浩角翔起」團體代言,除了要吸引年輕人參與,成員浩子還花一天時間,把自己用紫絲帶包裹起來,雖然滑稽,卻襯托了十足惡搞的創意,內政部常務次長林慈玲說,反暴力的宣導要更輕鬆些,比較容易吸引大家參與,而浩角翔起可以帶來那樣的「笑」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