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災難過後,倖存者總會感概地說:「錢財沒了可以再賺,但命沒了就什麼都沒了。」可見命比財重要。當生命有了保障,賴以維生的財便是第二生命,所謂視財如命。因此,五戒將不偷盜置於不殺生之後,就是要警戒人不可去侵犯他人財物。
每一樣物品皆有主人,不是你的東西,不應以不正當的方式獲取。《大智度論》說:「不與取者,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離本處,物屬我,是名盜。」
偷盜有好些類型,好比現行犯,這類人多是吸毒者,毒癮犯了,可是身上沒錢,最快方式就是去便利商店搶,或上街搶婦女錢包,有了錢趕快再去買毒吃,一解生理需要,這類人思慮較淺。
高明一點的,會運用聰明計謀,放長線釣大魚,先抓住人心弱點,以為獲利,其實背後在啃食你所有積蓄,先偷心,後盜財,嚴重的傾家蕩產都有。
偷盜者雖取得他人財富,內心的真誠與正義同時也被掏空,對人總是多疑、提防,如果還有良知的,則是歉疚不已。日前,英國一家育幼院接到一封道歉信,寫信者是一名中年男子。他寫道:三十年前,他和友人到教堂參加樂團活動時,發現一盒育幼院小朋友的糖果,一時貪心,把糖果吃個精光。
三十年來,他一直無法抹滅作賊的記憶,特於信中附上一百英鎊(約台幣4700元)的捐款,希望遲來的道歉能彌補當年的過錯。這名男子很勇敢,寫信表達懺悔,放下心中三十年的石頭。可見,偷盜是一時的,記憶卻是永恆的。
其實,生活中我們也很容易侵犯他人財物,廣義來看:貪小便宜心態,買水果時,不斷試吃,最後不買還批評,讓小攤販白白損失;營造商偷工減料,讓住戶身處危樓還不知,一旦發生天災,造成無以挽回的悲劇;其他還有,商人抽取不當回扣、文人剽竊他人作品、政府官員貪汙受賄……也都是偷盜!
一針一線,一紙一筆皆有因有果,不當取者莫取之。經中說,若要衣食無缺,應常行布施,結善緣,加上努力勤奮,才是財富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