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雪芳藥師
自從因新流感蔓延,而全面進行流感疫苗施打至今,有些民眾接受疫苗注射後,疑似出現不良反應。有一名三十五歲的男性接種新流感疫苗之後,三天後雙腳麻痺,成為因施打疫苗而獲得藥害救濟之首例。
藥害救濟是衛生署為使民眾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後卻發生不良反應,因而導致死亡、障礙或是嚴重疾病時,能獲得迅速救濟之補償。
所謂正當使用藥物,是指在醫藥專業人員的指示下,依藥物標示而為藥物之使用。而合法藥物是指領有主管機關核發藥物許可證,依法製造、輸入或販賣之藥物。
也就是說在藥物的使用上,應遵照醫藥專業人員指示使用合法藥物,以及依藥品許可證上所登載之適應或效能使用,若不幸發生永久性殘疾、或導致死亡、障礙,抑或不可逆的嚴重疾病時,可以求助藥害救濟。
如果民眾是自行到藥局購買處方用藥,使用後因而導致死亡,或自行使用自國外購買未經衛生署核准的不合法藥物,或將效能為降血糖的藥品,錯誤的使用於高血壓病患,因而導致的不良反應,皆無法獲得藥害救濟。
相關訊息可上藥害救濟基金會網址,或撥打藥害救濟諮詢專線(○二)二三五八四○九七。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