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科技工程師徐紹斌超時加班猝死,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給付被打回票。勞保局不認為是過勞致死,但經過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確認是因為過勞死。這個問題再度引發高科技業職工的關切,因為高科技業超時工作是普遍的現象。
徐紹斌的姊姊在部落格上寫到,他弟弟有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清晨六點就出門上班,到清晨三點才下班,算起來在公司的時間超過二十小時;父母打電話向公司抗議,公司的回答是「科技業本來就是這樣子」。原來令人羨慕的高科技業其實很多都是靠著員工「賣命」換來的業績。
前不久鴻海科技在大陸的富士康廠前後有十餘位員工跳樓輕生,公司負責人郭台銘除了親赴大陸廠坐鎮,並找來專家會診。外界也提出一大堆原因,什麼軍事化管理啦、年輕人離鄉背井不適應啦,其實問題很單純,工作量太大,沒有適當的紓壓管道,在壓力過大,適應不良的狀態下輕生。
外界流傳著富士康員工的一句順口溜:「幹得比驢累,吃得比豬差,起得比雞早,下班比小姐晚,裝得比孫子乖,看上去比誰都好,五年後比誰都老。」這也正是所有高科技業職工的寫照,他們雖然外表上光鮮亮麗,待遇不錯,但是工作幾乎沒日沒夜,不少員工都以廠為家,辦公桌旁邊就擺一張躺椅,累了就睡,起床就幹活。每年到了尾牙時刻,高科技業老闆發出的獎金令人稱羨,可是他們在工作規則上號稱的「責任制」,卻逼得他們把所有時間精力都賣給公司了。
據勞委會統計,每年過勞死的勞工大約有二十至三十人,估計至少有兩成的企業沒有遵守勞基法有關工時的規定。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如果發生超時嚴重導致員工過勞死,可以考慮對雇主課以刑責。但是目前法律採三審制,不符合行政效率;或許可以採行政罰的方式,較能對雇主產生嚇阻效果。
台灣在富比士排行十大的首富只有三類:一是房地產業、二是高科技業、三是金融業。房產業都是靠土地買賣致富,兩家金融業也是因為合併公營銀行而列名,高科技業經營代工是因員工的努力。細究起來,十大首富靠的都是全民的功勞及員工的辛苦獲得的成果。
企業主如果不能體恤員工,只一味的追求工作績效,與「為富不仁」無異。一個有良心的企業家,必定以人本主義做為經營理念。除了關心員工的福利,更會照顧到員工的健康,並能關心員工的家庭。如有些企業除了讓員工定期做健康檢查,強制休假之外,還定期舉辦自強活動、出國旅遊,還設有員工的招待所與托兒所,把員工當作自家人。
經營企業竟然到把員工整到過勞死的地步是企業主的恥辱,說白了就是「不把人當人」,如果還要勞委會修法對雇主開罰才能改善,這樣的企業主是太缺少人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