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十八趴優惠存款法制化議題,連日來引發朝野嚴重對立,馬英九總統指示相關單位通盤檢討,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我們認為,去年七月的修法顯然不周延,以致引發社會各界強烈不滿,如今重啟改革爐灶,朝野務必客觀理性分析,提出前瞻進步且符合國民情感的改革方案,否則恐將引發更大的後遺症。
軍公教人員十八趴優惠存款案爭議由來已久,原本只是行政命令,立法院在去年七月臨時會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讓公務人員的十八趴法制化。回顧十八趴優存的歷史,政府最早在民國四十九年訂定優惠存款方案,當時是以一年期定存利率再加百分之五十計,到了民國七十二年才將優惠存款利率下限訂為十八趴,當時的利率為百分之十二。由於時空環境改變,如今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只有一趴左右,高達十八趴的優存利率遠超過早年以一年期定存利率加計百分之五十的原則,顯然有檢討的必要。
所得替代率偏高。公務人員享有十八趴優存者,所得替代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五,居全球之冠,比一般勞工的百分之四十六高出一倍以上,加深社會其他階層的相對剝奪感。在新制度下,最近許多公務人員被通知可以增加優存額度,當然更加引發社會其他階層的不滿。
政府財政負擔沈重。公務人員十八趴法制化之後,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利息負擔高達七、八百億元,未來更將增加至千億元以上。事實上,各地方政府財政拮据,根本無力負擔,未來這筆利息支出即使舉債因應,重擔將落在全體納稅人身上。時下有二百萬人每月收入不到二萬元而陷入工作貧窮,卻還要承擔補貼公務人員十八趴優存的利息,凸顯了這項政策的不公平。
時空環境改變,各項政策也必須與時俱進。實施了數十年的軍教免稅優惠,因應新的社會情勢,都可以修法取消,以符合最起碼的租稅公平;實施了二十多年的十八趴優存利率,在利率水準變化如此劇烈之下,更沒有理由不做改革。
針對十八趴的改革,馬總統日昨召集府院黨祕書長做出三項共識,將對政務官十八趴優存金額訂定上限,降低政務官所得替代率,並且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輕易變動為浮動利率。不過,十八趴優存之所以引發爭議,主要在於利率固定不變,偏離社會現實太遠,造成不公,較合理的方式是,對存款額度應設上限,或對利息總額不超過兩萬伍仟元為限等排富條款;可以兼顧社會正義,亦可保障退休人員的最低生活所需。
這段期間社會各界提出多項建言,包括排富條款,或浮動利率加碼,都值得參考,我們期盼行政部門客觀理性分析,不宜避重就輕。在馬總統的指示下,行政部門是否能展現劍及履及的效率,盡速完成十八趴的改革,或者像取消軍教免稅案,一拖二十年,國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