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語會表示,經過學者考據字源,寫「臺灣」時,標準字體應選用「臺」,而不是「台」,兩字因音同而借用,但意義不同;此舉引發不同看法。
平心而論,教育部國語會有些「食古不化」。行政院長吳敦義就「務實」多了,他表示,簡體的「台」已成為大家書寫習慣,只要「大家看了認得」,也沒什麼不便。
其實,語言文字是演進的,是約定俗成的,堅持當個「文字考古學家」是見樹不見林,昧於事實。
對「臺」、「台」來說,教育部指出,是詳考歷代字韻書作出決定。教育部是考證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臺」是「觀四方而高者」,是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是喜悅的意思,不同音,到了唐、宋才同音,明清小說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
且不論教育部「考據訓詁」的無聊,但從《說文解字》到《金瓶梅》,從不同意思、不同音,到同音而通用,正是「文字演進」的結果,為什麼一定要用「古人」而非現代人的寫法呢?
文字的演進是「從簡」,也就是同一個字,當出現筆畫繁的與筆畫少時,大家「想當然耳」選用筆畫少的,這就是約定俗成,如果一定要「考據訓詁」,難道回到甲骨文才算最「正宗」?
約定俗成,大家都習慣,沒什麼不好,教育部就別庸人自擾了。
朱台容(高雄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