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民間企業連續事故 顯示現行制度不足 檢討並制定更嚴格法令 達到警惕效果
嘉義縣太保市的南亞嘉二廠發生大火,濃煙和黑雨對附近居民、土地帶來損害,太保附近地區是台灣糧倉穀倉,居民健康及土地、稻田若受到大火與黑煙汙染,造成的損害更無以復加。
身為嘉義人,對台塑集團又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感到憤怒,一種對自己生長土地和鄉親的被傷害的憤怒。
曾幾何時,宣稱最理性化經營的台塑集團,連續發生工安意外,百姓讓出了最好的土地給廠商生產、賺錢,沒想到回饋給鄉親的竟是工安意外,更誇張的是,民眾說早上七點半就發現黑煙,廠商說八點多才發現火苗,消防隊說八點半才接獲第一通報案電話,南亞竟和民眾辯論起火時間,甚至說居民記錯時間,結果被爆料,十通報案電話中沒有一通是南亞撥的,足見危機處理的疏失。
在台南仁武廠和雲林麥寮六輕廠事件後,台塑高層雖已下令全面清查集團各大廠區的工安問題,還找來了美國專家,不過,我認為企業太過龐大,若不由政府介入,找公正的第三方徹底調查,恐怕無法找出真正問題,如果現在不干預、不調查,未來一定還會發生更可怕的噩夢。
我認為,從台塑仁武廠與六輕的工安意外,到南科的年輕工程師過勞死事件,再到南亞塑膠大火,我認為,這些顯示整個集團的運作出現了很大問題,如果從過勞死的個案來反推,建議政府單位必須了解台塑集團在人力使用是否超載,讓員工不合理的加班,是否是集團普遍的現象,因而釀成工安意外?
公共工程、民間企業不斷發生工安事故,顯示現行防範制度不足,政府該全面體檢了。首先,以台塑為例,違反空汙法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對大集團來說是九牛一毛,除非祭出百倍以上的罰款,否則企業不會認真看待問題;再者,勞動政府出動消防設備的社會成本,也超過一百萬元,罰款不夠支付,應該要求廠商埋單。
其次,應該制定包商、廠房除役的條款,如果連續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或無限期停工後再發生事故,就勒令不得再承包或工廠下崗,否則無法產生警惕。
再者,大企業最怕資產縮水,也許必要時可祭出股票暫停交易的強烈手段,讓企業正視問題的嚴重性。
此外,除了政府和輿論的監督,民眾也應發揮力量,台灣就那麼點大,風一吹全台都能遭工安意外的汙染,這是風險社會的必然,風險分配是不分貧富貴賤,別以為住在非事發地點就沒事,因而民眾應自發性地制衡,讓企業願意防範。
謙仁(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