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改會的調查,雖然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國內許多醫院還是以各種名目額外收費,例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費」等。
這些衛生署禁收的費用,三年來民眾不斷申訴,可見問題存在已久。收費若合情合理,倒無可厚非,但醫院說沒有健保病床,先要病患住自費病床,等有了健保病床卻要收一千一元「轉床費」,就真的是巧立名目了,醫療院所擺明以利益掛帥,對照高掛在許多院所的「仁心仁術」匾額,真是一大諷刺。
再者,收取費用額度不合理,更是令人詬病。不但城鄉醫院各自為政,收與不收的項目在於內規,形成「一國兩制」的現象,收費標準又大不同,有些差距居然達五倍之多,病患有如俎上肉。
生病已夠不幸了,得承受病痛折磨,也造成家庭經濟壓力,醫藥費又增加不少支出,對窮困的民眾來說,無異是雪上加霜,但對有錢人則無所謂,貧富差距增大,不公平現象更嚴重,恐會增加對立。
健保局函示醫院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最高可處二十五萬元的罰鍰,但從醫院的利潤來算,可能收不到警惕效果;醫改會除了呼籲衛生署,應明確修訂醫療收費標準,要求各縣市嚴加稽查,醫改會並將向監察院檢舉衛生署與各地衛生局失職。
我認為,不但醫改會向監察院檢舉,民眾也應自我維護權益,如遇不合理收費,主動向相關單位檢舉,也希望監察院能主動出擊,保障庶民權益。
法雨(彰化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