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大腸癌治療標靶藥「爾必得舒」,經證實合併放療對頭頸癌患者,不會增加放療的毒性,且能降低百分之三十二的局部復發風險,健保局十月起修正給付條件,若局部晚期的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患者,對於第一線化療藥有明顯副作用或年紀大於七十歲,健保給付使用標靶藥治療,預估每年約兩百名患者受惠。
台灣頭頸部腫瘤醫學會理事長蔡森田表示,頭頸癌患者的發生率逐年增加,尤其男性平均發病年齡才五十二歲,五年存活率僅五成。致病原因主要與食用檳榔、菸、酒的習慣有關,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指出,三者合用者產生咽癌的風險增九十六點九倍、喉癌風險增四十點三倍。
過去頭頸癌的治療會優先施以手術,不過台大醫院耳鼻喉部醫師婁培人指出,對於晚期患者來說,因為腫瘤範圍大,直接施以手術切除全舌或喉嚨,會嚴重損及生活品質;若使用化療與放療,患者整體存活率一直未能有效提升,還會帶來許多副作用。
然而根據西元二○○六年新英格蘭雜誌發表的研究成果指出,標靶藥合併放療的治療方式,比傳統治療法降低局部復發風險,整體存活效益增加二十個月,因此健保去年七月起開始有條件給付。
婁培人表示,此標靶藥原本廣泛用於治療大腸癌,可以抑制特定的「表皮生長因子」,不過高達九成的頭頸癌患者均有此過度表現的特徵,因此可協助控制疾病。
但是過去的給付條件較於籠統,不少患者未能即時申請給付,健保局近期修正內容,若局部晚期頭頸癌患者,年齡在七十歲以上、腎功能較差、聽力障礙者、無法耐受第一線的化學治療者,符合其中一個條件就可使用標靶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