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行政院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概觀草案內容,降低申請低收補助門檻,無疑是弱勢家庭一大福音,然而完成修法的日期在明年,實施要等到二○一二年,部分迫不急待的「社會邊緣戶」,很難體會政府的用心,因為他們已無法等待,希望愈快愈好。
法律修訂有一定程序,不過行政、立法單位如果能體會民意,相互配合,加快腳步,還是能滿足民意的需求。
本周公益版報導「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的服務對象和脫貧方案,讓各界了解「貧窮」問題的嚴重性,希望政府與國會修法從速。
丈夫出車禍 打工顧五口
結婚三年的石媽媽一家,先生原本從事搭鷹架的工作,自從發生車禍,只能找泥水或版漆等零工謀生。家裡有三個小孩,最大的才三歲,雖然入不敷出,石媽媽恨不得也出去工作,但孩子還小,她分身乏術。有人問,那怎不申請社會救助?答案是先生的爸媽有土地,雙親的不動產必須列入救助限制,所以不能申請低收入戶補助,讓生活雪上加霜。
家中經濟不好,月底還沒到,石媽媽的錢袋早已見底,不是向婆婆借,就是請娘家幫忙,而她也是出自單親家庭,娘家生活一樣過得不好,她想幫先生多擔些家計,但零工收入不穩,加上家扶的補助,每月最多只有二萬三千元,扣掉房租、水電、勞健保、有線電視、尿布、奶粉,還有一家五口的三餐,只有赤字可言。
但她並不難過,只希望努力存更多錢替孩子的未來鋪好路。
有時包檳榔 獨養五子女
單親的許媽媽,也是獨力撫養五名子女,年近五十,因為受到家暴而離異,靠著包檳榔,每天賺取四百元收入,但這份差事不是每天有,除了這點微薄薪水,加上補助,以不到二萬的生活費拉拔子女成人,但卻換來大兒子成家後的失聯。政府因為長子已婚,次子、三子半工半讀,有工作能力,不認為她需要社會救助。
日子實在難過,法令卻不通人情,連社工都感到荒謬。
許媽媽雖然日漸消瘦,掛念的依舊是孩子的健康。自己吃的少,卻叮嚀兩個國小的女兒:「在學校,午餐一定要正常吃,要吃飽。」最令她頭疼的不是經濟,而是孩子生病沒有時間照顧,健保又斷了、沒錢繳掛號費;學費方面,則是最大隱憂,有些校方補助,有些分期付款,今年高三的次子還對媽媽說:「我們都這樣(窮)了,看日子怎麼過,再決定要不要升學吧。」
領低收津貼 憂親子教育
窮苦人大多無奈,他們在貧窮循環中想不到任何脫貧方式,因為情況實在太糟糕了。四十歲的昝先生更是如此,他是家中獨子,軍人出身,婚後太太在婆媳相處方面不大融洽,後來母親自縊,太太備受壓力,精神出了狀況,必須治療,昝先生只好退伍,擔起養育三、四、六、八、十歲的五名子女責任,僅僅一年,就把退休俸全部用完。
昝家接受低收入戶的最高補助一萬六千元,併殘障津貼七千元、家扶弱勢兒家庭補助五千,每月有二萬八千元的生活費,但他說:「沒一個月有剩餘。」月初,他就買好整個月的食材,儘管子女多,卻沒讓他們餓著;為了當家庭煮夫和帶小孩,昝先生無法工作,而他最困擾的還是學費和親子教育,「其實連公立學校都念不起,補助是學期後才退還,但學期前就是沒錢繳啊。」
不論是先生打零工的石媽媽,長子失聯、靠檳榔養育四子的許媽媽,或太太有精神疾病、必須帶五子、無法工作的昝先生,他們通稱「社會邊緣戶」;石媽媽和許媽媽,不在社會救助的範圍內,昝先生縱然有救助也杯水車薪,他們的真實、他們的貧窮,反映了「社會救助法」該修,該即刻實行,而且要全面檢討脫貧政策,否則法修得再完整,依然是「錢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