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雲林段沿線非法水井爭議再起,這個問題已經吵了二、三年,始終無法有效解決。在地方、中央、民眾三者不斷糾結中,高鐵路基繼續沈陷,更有學者發出警語,如果非法水井問題不解決,高鐵一定會垮!
台灣高鐵最高時速三百公里,一般行車多維持在二百五十公里左右;在如此高速下,行車平穩不僅關係乘客舒適度,更是安全的關鍵,容不得有一點差池。但據高鐵公司自營運以來的路基形成隱憂,最嚴重的就是雲林段。七年來,根據路基沈陷監測,部份路段沈陷速率有增無減,累積達幾十公分,單去年沈陷就超過六公分,是高鐵全線唯一達警戒值的路段。
高鐵雲林段沈陷嚴重的主因是當地地層下陷,而地層下陷主因又是沿線灌溉用水井多,但在所有一千一百一十五口水井中,經濟部水利署直言,只有十五口是依法申請、擁有水權,其他都是非法挖掘。為了維護水資源及高鐵行車安全,水利署要求封井;而根據水利法,封井執行單位應該是雲林縣政府。
可是雲林縣政府多年來不但不依法行事,反而一再挑戰中央,最近雲林縣長蘇治芬甚至說,要封井比圈地更殘忍;當地部分民眾有縣府撐腰,也就毫無忌憚,一再嗆聲水利署:「有膽就來、你封井我就封高鐵。」
面對這種蠻橫態度,中央單位退縮消極的態度令人不解;維護水資源與高鐵行車安全是基於全民最大公益,為何遲遲沒有具體行動?而雲林縣政府對封井的反應,更讓人想起日前六輕大火時,縣府把消防安檢責任完全推到中央政府身上,好像自己全無責任;縣長蘇治芬事先未處理六輕消防檢查,卻跑到台北來下跪、哭訴,亦有混淆視聽之嫌。
高鐵沿線的非法水井不只雲林縣,鄰近的彰化縣也是「沈陷大戶」。根據台灣高鐵的監測報告,去年彰化縣內高鐵沿線地基下沈四點三公分,雖不是沈陷程度最大的縣市,但卻是各縣市中,沈陷幅度持續增加的地方。
更可怕的是,由於南部農業縣多,水利署也調查發現,從彰化到高雄的一百五十公里路段,兩側有三十萬口井,其中高達二十九萬口是非法水井!難怪水利專家台大土木系教授、前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會說,如果民眾超抽地下水的問題不解決,照此趨勢,「高鐵的高架軌道總有一天會垮!」
地層下陷對台灣西南沿海鄉鎮的危害,歷歷可數,海水倒灌,地下水鹽化,二樓變一樓,種種怵目驚心畫面一再出現;如今又多了一個高鐵行車安全的問題。農民需要水源是事實,但不能任意將屬於全體國民的水資源,以不法方式據為己用。地方政府替縣民爭取補償是天經地義,但做法與要求也應合理,不能強詞奪理。
最重要的是,中央政府負有分配水資源、晝分水權、維持國土安全的責任,非法水井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的事實,不應繼續放任不處理。政府施政績效有待提升,如何展現公權力,開始貫徹處理非法水井問題,是一個考驗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