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本屆世界衛生大會(WHA)通過「減少有害使用酒精」的決議,衛生署也正研擬《酒品危害防制法》,傾向比照菸品健康捐,依現行酒類課稅的架構課收一定比例的健康捐,但由於酒與菸的危害程度不同,衛署將舉行多次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後才推行。
立法委員賴士葆昨天在衛環委員會指出,WHA已通過規範酒品廣告、強化戒酒措施、限制酒品取得等一連串策略,國內是否跟進?衛署國民健康局局長邱淑媞表示,一般認為價格會影響購買,國外作法包括加重稅、訂最低價格、課徵健康捐,衛署經過幾次專家會議,認為健保法已授權對菸酒課徵健康捐,由此設計的衝擊較小。
但邱淑媞表示,酒品課徵健康捐比菸品來得複雜,因為酒品有料理用、有不同濃度之別,若料理使用也要課健康捐,可能引起爭議;若單純以酒精濃度來課徵「烈酒捐」,由於進口酒類普遍濃度高於國產酒,可能間接造成貿易上的不平等;因此,目前最可行的作法,應是依現行酒稅的計算架構,再徵收一定比例的健康捐。
據《菸酒稅法》規定,依酒品定義有不同課稅額度,如「釀造酒類」的啤酒,每公升徵稅二十六元,其他釀造酒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稅七元;「蒸餾酒類」則是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稅二點五元;「再製酒類」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二十者,每公升徵稅一百八十五元,在百分之二十以下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稅七元;「料理酒」每公升徵稅九元。
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他贊成以健康捐控制酒害,但社會上對適量飲酒的接受度很高,也不像菸品是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仍需多凝聚共識再推行。邱淑媞也指出,《酒品危害防制法》的策略是整體性的,目標不只收取健康捐,也希望增加更多警語標示以及避免青少年飲酒的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