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日前在藍綠激烈衝突之下通過了修正案,縣市改制為直轄市以後,鄉鎮市長轉任區長,鄉鎮市代則轉任為無給職區政諮詢委員。法案通過之後,民進黨抨擊鄉鎮市長轉任區長,無異剝奪了地方首長的任命權,擬提出釋憲案;而鄉鎮市代則串聯抗議。顯然政治的張力還緊繃著,有待執政黨大力化解。
由於五都縣市合併,地方制度法必須因應變革,朝野間歧見最深的就是合併後鄉鎮市長的出路問題。立法院通過國民黨版的「直接轉任區長」,因為區長本來就是派任的,同時也解決了鄉鎮市長的出路問題。在民國五十八年台北市改制、以及六十八年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時,已有直接轉任的前例。
問題在於區長的派任是直轄市長的職權,行政首長肩負施政成敗之責,必須擁有完整的人事權。現實上藍綠之間難以協調,行政首長和區長有衝突時會影響政治安定,這也是民進黨質疑的焦點。不過民進黨既已打算提出釋憲,這項決議是否有違憲的問題,就應當交由大法官定奪。
另一抗議的焦點是鄉鎮市民代表,法案修正後,他們改為無給職,僅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等於剝奪了他們既有的利益;在立法院審議地制法的同時,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四縣的鄉鎮市民代表發表聯合聲明,要成立基層服務團隊,甚至揚言另組新政黨。這些雖然是情緒上的言詞,不過情緒應該得到一些紓解。
地制法的通過有其迫切性,因為五都縣市合併改制已經在地方議會通過,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如果地制法不加以因應,無法處理直轄市議員總額、選區劃分、推動跨縣市合作平台等。但由於溝通不足,國民黨以優勢人力強行表決過關,難免後續的政治效應。
本來縣市升格是為了平衡區域和地方發展,但基於政治考量,各縣市一窩蜂升格,從三都變成五都,不但升格標準受質疑,鄉鎮取消自治也引發反彈。五都合併後的配套除了地制法,還有行政區劃法、財政收支劃分法。這些長期引起地方不滿的財政大餅分配問題,才是更棘手的問題。
看立法院審議表決地制法的過程,依然讓民眾感慨萬千,何以立法院每次都要以暴力方式解決法案的爭議,除了打架以外,難道國會沒有溝通或是和平議定法案的管道嗎
?難道國會是法律容許暴力的唯一場所?這樣的錯誤示範還要繼續上演嗎?
如果改革必須犧牲既得利益者的權益,這本來就是改革的目的;但改革如果只是為了選舉,只是為了下一階段的政治目的,那麼全民的利益又何在?
縣市合併的配套措施還沒有完成,朝野政黨已開始忙著五都的選舉。為了全民的利益與政治安定,朝野間必須要秉持公與義精神,把相關配套法案完成。而執政的國民黨也應該在地制法通過後化解因該案引發的緊張氣氛,還給民眾一個清淨的政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