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專題報導】保戶詐領高額保險金有那麼容易嗎?保險公司表示,很多人的確會動小額理賠金的主意,但像新聞報導指出的詐領高額保險金,卻是極少數的個案。媒體揭露或檢警調查出來的詐領案,多數由保險公司提供主要線索,若純粹是保戶與公司之間的「互動」,成功詐領的案件絕對不高。
保德信人壽理賠部經理卓明正表示,過去詐領保險金的事件,以「高額意外險」中的「詐殘」為主,「自殘」的方式領取殘廢保險金,不過這幾年值得懷疑的個案卻以「高額醫療險」居多,儘管這類個案數量提高,卓明正卻認為詐領的事件沒有想像的多,高度懷疑而需要調查的僅占所有理賠件數的百分之三。
卓明正說,高度懷疑的個案通常符合短期多保、短期出險、高額保險、投保內容與身分不符等四項特徵,例如一個普通上班族,短期投了多家保險公司及各類保險,保險金額又高達二、三千萬元,且一年內就申請理賠,任何人都能察覺有問題而需要調查。另外,不接受調閱病歷者,保險公司可以拒絕受保。
國泰人壽的第一線保險員則透露,在投保前,保險員會注意保戶的收入與支出狀況,入不敷出的就有問題,投保超過所得十分之一以上的也會高度警戒。保險員還透露,從事保險業二十年來,高額保險並不多,最高的只有一千萬元,而她碰上堪稱詐領的案件也只有兩件,還是非巨額的醫療險。
她說,保險法規定契約滿兩年,壽險公司就不能要求退保,所以保戶多「帶病投保」,保前沒有病歷,拿生命作「賭注」,如果兩年內沒有死亡,就能領到不少的理賠金,她的一名保戶就因為乳癌沒有立即奪走生命,兩年後順利得到一百多萬元的理賠;另一人是投保後才作健康檢查,診斷出罹癌後四個月往生才獲理賠。
「帶病投保」意味投保前未告知真實狀況,如果病情輕如高血壓,保險公司將以「除外責任」對待,除高血壓病症外的疾病都能申請理賠;然而若罹患的是併發症較多的糖尿病、癲癇、精神病等,就可能被強制解約;如果投保超過兩年才被發現,除非因病死亡,否則住院與手術費用,保險公司也可以不理賠。
指定高額意外險的保戶,在保險之前,保險公司會要求保戶提供「財務報告表」以供評估,申請理賠後保戶還要填寫「同意查詢聲明書」,讓保險公司理賠部、調查員,能請醫院、警局、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等單位協助抄錄病歷。
不過要調查有沒有詐領的意圖,保險公司也必須付出代價,卓明正說,理賠文件齊全後十五日內,若不給付理賠金,將加計年利率百分之十的高額利息,且若有疑問需要醫院提供病歷資料,必須正式行文,往返沒有三周很難辦妥。所以面對「高額保金的領取」,不論是想詐領的投機保戶或防弊的保險公司,都要煞費苦心,但是失敗的,多數不會是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