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最近積極推動廢除勞工強制加入工會的政策,說是要跟隨國際潮流,改成讓勞工自由加入工會。

「自由」聽起來是還政於民,讓勞工自己選擇是否要加入工會,實際上,卻是政府開啟了默許企業以各種檯面下手段,壓制勞工不加入工會的開端。
勞委會所謂的跟隨國際潮流,更是大有問題,國際潮流難道都是對的?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嗎?
美國勞工之所以會收入不斷下滑,就是在上世紀七○年代末期開始,因為企業主說勞工人力成本日增,如果政府不管一管工會勢力,就要將工廠外移,政府為了討好企業主,逐步削減工會勢力,結果勞工的就業權與薪資福利愈來愈沒有保障,勞工面對資本家,愈來愈沒有談判的本錢,可是企業主並沒有因此將工廠留在國內,照樣大舉遷出。
工會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非政府組織(NGO),唯有所有勞工強制加入時,才能發揮團結力量,向企業主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如工會在董事會中取得席次,替勞工發言,否則企業的發展將如美國公共政策教授羅伯‧瑞奇在《超極資本主義》一書所說的,企業淪為替少數董事與股東賺錢的工具,勞工也淪為生產工具,企業所賺的錢全被股東和董事拿走,勞工分不到任何好處,但企業若虧錢,卻馬上以裁員、減薪要求勞工共體時艱,而缺乏強大工會力量以抗衡企業主的勞工,只能被予取予求,毫無招架之力。
特別是台灣的勞動力結構,日漸趨向非典型就業(兼差、排班、按件計酬、派遣、約聘而非正職聘雇,只有基本薪資而無福利與退休金)時,典型就業的勞工人數已逐年縮小,政府應該以公權力幫助工會才對,怎麼反而成為資本家的幫凶,進一步削弱工會的力量?
勞委會主委上台前不是替勞工爭取權益的人權律師嗎?怎麼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對得起勞工嗎?
大任(台北市/工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