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專題報導】「政府派來服務的都是善良的老百姓,『品質良好』。」與地檢署合作,接受緩起訴處分附帶義務勞動服務者多年的身心障礙者藝文推廣協會表示,有時結案後,協會缺乏人力,還會寫信向書記官要人。
在該協會從事勞動者,平日的工作有整理義賣品、協助活動義賣、攙扶視障者上下舞台等,案由以酒駕最多,服役時數從四十至一百二十個小時不等,結案時必須撰寫五百字的工作報告。
「有位大哥平時以擺地攤為生,希望快點結束服役,六十小時在兩個禮拜就結束。」協會說,原訂一天不得超過八小時的服務,在協調後也獲得通融。
基地檢署一名書記官表示:「只要真的在做事,未必不能變通,但仍以規定為標準。」多數勞動者在服務弱勢後,都認為視障朋友這麼努力,身為明眼人的自己卻太不長進了,還有人結案後繼續到協會服務,達到最初訂法的目的。
身心障礙者藝文推廣協會說,一年約能接受五到十位勞動者,當協會有人力需求時,就會通知勞動者前往幫忙。
「易服社會勞動役」不僅在社會福利單位服務,基隆地檢署表示,他們通常被分發到社福組織、社區、寺廟,還有政府單位,例如仁愛之家、更生人保護協會、身心障礙福利中心、福光寺、區公所、監所、鄉公所,甚至還有大學。
基隆恆安老人養護中心在新制上路後,就收了地檢署安排的受刑人。恆安老人養護中心主任余國康說:「他們同緩起訴的人一樣,被當義工看待,只不過每天都要用到他們,工作內容從為獨居老人送餐、通報、社區打掃、水電維修、開車接送,到餵食、洗髮、擦乳液等都有。」他們在服務後常開始擔心自己的未來,過去作案都不思考後果,現在才明白應該多替未來設想,也更懂得珍惜生命。
余國康表示,來到養護中心的人多半是詐欺、酒駕、偽造文書和家暴被判刑者,在服務的過程中觀察出,他們並非罪大惡極,所以都還保有人性的善良面。
他舉例表示,一位血氣方剛的少年,為女友爭風吃醋強出頭,被判傷害罪,但是在中心卻樂於和老人家聊天;家暴犯對家人易情緒失控,卻願意聽老人訴苦,甚至揹行動不便者,里長通知有需要維修的家具時,他們也願意幫忙。
對於外傳易服社會勞動者嫌工作太累,寧願用罰金交換,余國康也指出,的確有人會覺得整天待在中心,面對老、病者感到沉重,自願到社區去做清潔,但還不致於有嫌工作重的人;此外,他們多數因為繳不起罰金,所以才選擇服務,應該不會有那樣的傳言發生。